“没有律师的帮助,就没有公司的今天,司法行政系统就是我们企业发展的‘护航人’。”近日,兴湘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王小奇专程到县司法局感谢湘阴司法行政部门帮他挽救了企业。
兴湘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湘阴县政府从邵阳引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该企业第一期工程开发进展顺利,可在第二期工程开发中,遇到了资金上的困难,无奈之下,法人代表王小奇与李某、苏某等8人签订了两份协议共引入资金1780万元。事实上这两份协议是以合作开发形式掩盖其民间借贷并获取高额利润的实质。后因公司投资过大,资金周转困难,王小奇不能按合伙协议履行付款承诺,李某等人为了避免自己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便共同预谋将王小奇绑架。逼迫王在变更法人代表有关资料上签字,非法拘禁王某时间达32天之久。李某等人还非法经营该公司达1年多之久,经营期间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湘阴司法局律师胡铁章经过大量的调查,认真分析案情,多方寻找法律依据,代理了4起诉讼,最终使李某等八名犯罪分子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使公司的登记情况恢复了本来面貌;同时对李某非法经营期间造成的损失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挽回了公司的经济损失达四千余万元。通过多次诉讼,公司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湘阴县司法局局长张水平介绍:面对金融风暴对企业的冲击,湘阴的企业在融资、生产、销售、产品出口等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湘阴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湘阴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律师在专项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联手十大重点工程”活动,先后协助企业融资400多万元,为企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起,帮助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被企业誉为“护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