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敏学)只要辖区内发生六种安全事故的任一种,县(市、区)、乡镇及中央、省在岳单位、市直单位等将被“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先评优,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这是记者日前从市安委会今年第一次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杜绝重大、特大事故发生,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拟出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岳阳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补充规定》。会上,市安委会成员围绕这两个文件的草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副市长蒋锋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主要负责、社会参与监督”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整治得力、监管到位、防范有效。他强调,全市要迅速开展以烟花爆竹、小矿山等事故多发行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生产的企业一律关闭,证照齐全但安全生产设施不到位的停业整顿,符合条件后再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