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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3·15——

汽车消费投诉篇

分享时间:2010年3月10日 16时11分(原文时间见文尾“稿源”) 浏览168人次 【 】 【打印
□本报记者 李 盈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09年岳阳新车上牌量达2.3万多辆,比2008年增加了1万多辆,而与此同时,岳阳工商部门在2009年上半年淡季就接到了226个涉及汽车消费的投诉,全年与汽车消费相关的投诉更是创造了历史新高。在这个“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记者围绕今年的3.15主题“消费与服务”对汽车市场展开调查,对市民最为关注的汽车消费投诉热点进行集中盘点,希望广大消费者都能够具有一双慧眼,真真切切的看清这雾中之花。

新车配置也可调包

投诉:春节前,市民周小姐经不起汽车经销商的低价诱惑,终于将心仪已久的新车开回了家。但在正月,周小姐坐上了另一辆与自己相同的一款车比较后发现,虽然自己的车表面上配置与原厂清单相符,但无论天窗、音响甚至是真皮和桃木装饰,都不是原厂货,而是经销商偷换了相关的配置,以次充好。

提醒:厂家原厂配备的零配件都经过严格的质量认证,因此无论价格或质量都不可与普通零售产品,甚至作坊式产品相提并论,而经销商自己采购普通配件,将基本型升级为豪华型,花费不多,所谓的豪华型售价却相当可观,对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有很强的迷惑性。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首先应该对此款车有较深入的了解,对车上的具体装备,例如音响或天窗的品牌以及真皮坐椅的做工等都要细细考察一番,才能避免买到经销商的“次品”车。同时,不能只图价格便宜,而忽视经销商的资质,最好到有资质的4S店购买。

缺货车型加价销售

投诉:春节前,市民莫先生急着买辆新车过年,千挑万选终于锁定了一款上市不久的车型。然而去买车时,却被销售人员告知,货源紧张,要想年前提车必须加价2万元,而且这多给的2万元还不会开到发票上面。

提醒:自去年汽车市场货源紧缺开始,“加价提车”就成了很多购车者必须面临的问题。工商部门提醒,遇到有商家加价销售的时候,消费者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投诉。高于厂家指导价销售这已经是违法行为了,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一些经销商往往以新品投产初期产能没跟上,供货量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借口,趁机加价销售,心急的消费者往往容易上当。实际上加价销售的周期非常短,消费者只要再坚持一下,等车的产能提上来了,经销商也就没理由加价卖车了。现在市场上可选择的车型比较多,消费者也不要认死理,多看看多挑挑,也就不会助长加价之风了。

试驾车当作新车卖

投诉:今年正月十九,市民李先生开车因为一次追尾,才发现爱车的前保险杠曾补过漆。但他买的是新车,之前未发生过事故。李先生质询经销商,答复是此车曾经做过“试驾车”。既是试驾车,为何李先生购买之时车辆的里程显示只有十几公里?经销商对此哑口无言。

提醒:一般而言,所有经销商都会为客户提供试驾服务,但除了少量试驾车确系经销商专门购回作为试驾用途外,大多数试驾车最终都流入了销售渠道。当然,事先讲明了此车为试驾车然后打折销售也未尝不可,但大多数经销商的做法是将试驾车的里程表线路切开,这样一来不论怎样开,车子都是零公里。 鉴于经销商的素质良莠不齐,为了不买回一辆零公里的旧车,挑车时还是要留个心眼,仔细检查车辆有没有使用过的痕迹。消费者选车时,一定要观察轮胎花纹的磨损程度,这是最直接的办法。

[ 稿源:长江信息报 A20汽车周刊 2010年3月10日]

[ 作者:李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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