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下列6种表达利益诉求的正当方式:
1、当事人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表达利益诉求;
2、确需以走访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的,要到各级各部门设立的专门信访接待场所表达利益诉求,但不得超过5人,超过6人(含6人)的要推选代表;
3、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4、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诉求事项,当事人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下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