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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教您维权】

分享时间:2010年3月3日 15时33分(原文时间见文尾“稿源”) 浏览185人次 【 】 【打印
投诉编号:

4306000000001201001180041

投诉人:李先生

案情:李先生来电投诉反映,其在太阳桥建材市场内的台湾明亮安阁时尚家居,购买了其品牌名下的明亮玻璃窗。当初产品以品牌产品作出保证,产品在三包期内有质量问题可上门维修等。不料,在三包期内,李先生购买回的明亮活动玻璃窗先后维修了两次。现在玻璃窗又出现质量问题,李先生再联络商家,对方不予处理。李先生来电申诉,希望工商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经核实调查,李先生当初购买产品的经营者已经不在太阳桥市场经营,无法与经销商取得联系。

12315说法:事已至此,李先生的合法权益明显受到侵害。经销商“跑路”,其经营产品所承诺出的售后服务直接被人为中断。以往类似李先生的投诉不在少数,遇到这种情形,消费者在经济和精神上都受到损失。12315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到市场口碑较好的经销商处购买,同时一旦遇到李先生的情形,可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理性作出相关补救。投诉编号:4306000000001200912290030投诉人:刘先生

案情:刘先生来电反映,日前其在太阳桥建材市场维意衣柜购买得一组衣柜,由于购买时,经销商一再声称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刘先生将衣柜带回了家。后来,刘先生发现商品没有包装,没有产品合格证,也没有商标,与商家求证,对方再三声称其是正品。将信将疑的刘先生致电维意总部,对方表示他们的产品都有商标等标示。刘先生来电申诉,希望工商部门帮助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试图与刘先生和经销商双方取得联系,但致电刘先生留下的联系方式,对方不接电话,无法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调查程序被中断。

12315说法:就事论事,按照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其购买回的产品既无包装,无产品合格证,也没有商标标识,产品的“身份”是个谜,对此类没有身份的商品,消费者要警惕。同时提醒消费者要谨慎商家仅口头给出的承诺。

本刊记者李娟 通讯员刘林

[ 稿源:岳阳晚报 A7时尚家居 2010年3月3日]

[ 作者: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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