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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局长爱写“香艳日记”

分享时间:2010年3月6日 15时1分(原文时间见文尾“稿源”) 浏览267人次 【 】 【打印

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韩峰涉嫌违法被停职调查

       近日,互联网上一个题为《广西这个局长日记啥都写》的帖子引发了网民热议,″日记″反映了广西烟草系统一干部的荒唐行为。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党组决定对当事人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展开调查。

广西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3月1日晚间向媒体承认,近日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广西烟草系统“香艳日记”男主角韩峰已被停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调查。

  最近在互联网上流传了这位曾任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以第一人称写的日记,这些日记内容简短,颇像时下流行的微博,不过内容却“很黄很暴力”。曝光的日记中,写作时间为2007年至2008年。在日记中,这位局长详细记录了自己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状态,除了上班和陪家人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喝酒、玩女人、收人钱财。在日记中,这位局长提到了6位与其有亲密关系的女性,并提及真名,甚至还详细写出一些女性的住址门牌号。

  日记现身网络后,网友迅速展开了“人肉搜索”,查实日记主人系原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后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法规处处长,事发前已转任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处长。

  据悉,2月22日,广西烟草专卖局在网上浏览到日记内容后,立即召开了会议,考虑到韩峰在事发后,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对其进行了停职检查,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初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称,″根据初查情况判断,“局长日记”的内容不是空穴来风″,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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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曝局长“性爱日记”

      近日,互联网上一个题为《广西这个局长日记啥都写》的帖子引发了网民热议,“日记”反映了广西烟草系统一干部的荒唐行为。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党组决定对当事人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调查。

  这个网帖内容以第一人称、日记体形式记录了广西烟草系统一干部疑似受贿、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帖子在网上广为传播。

“这个局长有意思,日记啥都写。”昨天,一部被认为是广西某市烟草局局长的日记在网上引起极大轰动,被各大网站疯传。网友看后评价,日记主人的中心工作是喝酒,其次是玩女人,日记不异于一部新的官场现形记。

  网友“含仙子”前天在天涯社区发帖展示的“局长日记”,包括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每天日记,以及之后的5篇,共计145篇,每篇一般几十字。网友评价日记“非常简练,但真实生动,文笔流畅,充分刻画人物内心世界,尤其是细节描述得较好”。

有网友对日记真实性提出怀疑,认为日记如此私密的东西,不太可能外流。但也有网友相信是真实的。网友怀疑是局长情人小谭的丈夫“含仙子”发现此事后,非常气愤,而在网上揭发这件事。

真有这么多情人?

该日记被网友公认为是“香艳日记”,很多篇日记提及性事,并涉及几个女人。

  9月18日星期二 21-32度晴 上午在宿舍。下午先去国大要了个房再去办公室,容某某等来,明天他们考专卖员,晚上和他们一起喝了不少的红酒。11点多去国大,小谭早到了,她来月经……9月26日″晚上小谭要和我做,她29号要结婚了还要和我玩,看来这个女孩真是太野了!……12月4日″喝多了。小盘也多了,叫她到我房间……″(省略号处为性活动描写)。

  性事地点主要在广西当地宾馆,也有在广州,还有在情人小谭家里。

“局长日记”在2007年最后一天对一年工作、人生观及玩女人有总结体会:2007年过去了,这一年我的工作更顺手了,企业规范,中层干部努力而理解我的工作意图,我在员工中的威信高,今年更是全面完成任务,收入又高达20万元,明年更好做。鉴于此,我都无所谓回不回区局了,能再干两年直接回区局干个闲职再内退最好。今年儿子又争气,得到了推荐研究生,不用考了,两年后他找工作会容易多。今年自己玩相机上了一个台阶,今后就会好好地玩到老。玩女人上,终于玩了,又和小盘玩上了,还固定地和谭某某玩,还有个莫某待玩,今年真是交了桃花运,女人多了就是要注意身体。

  另外,网友总结日记里提到与他有性关系的女人除了谭某某、小盘,还有彭某、杨某某、李某,这些女人的特点也被“盘点”出来。

发帖者自称是

其情人的丈夫

       日记内容显示,日记主人或是广西自治区某某市烟草专卖局领导。如日记主人去南宁开会,11月22日″下午区政府集合工业、商业、政府的一起开会,本意是逼我们商业多卖地产烟,结果变成要求政府多支持。明年区局给某(市)的任务很好完成″。

  发帖网友“含仙子”在跟帖中说这个局长后有职务变动,调到广西烟草专卖局当了处长,并透露了自己发帖的动机:″如雷轰顶!偶然发现妻子在两年前和她单位的局长有不正当关系,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

  有网友认为,日记有可能是捏造的,认为“谁会在日记里留下违法违纪的证据呢”,而且日记也不太可能外传。但也有网友认为日记如此生动真实,不似有假。

日记中涉及的6名女性:

彭某:身份不明,很可能是部下,前情人,在一起一年半,花费4万。

盘某某:即小盘,部下,到手不易,先后送了手机、相机等。

杨某某:省局同事,较小资,时常电话短信缠人,令韩烦厌。

谭某某:日记里小谭,与阿芳为同一人。部下,较讨韩喜欢。

李某:钦州老情人,家境可能一般,韩其中一次给了2000元。

莫某某:部下,2007年尚未上手。

 

[ 稿源:洞庭之声报 第1947期【A6】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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