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审理债务人为尹应章的系列纠纷案件中,查明尹应章在多处承包生产经营芦苇期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已不能正常运转。因该案涉及债务金额大,人员多。2010年5月21日,本院基于有关债权人的申请已依法对尹应章的主要资产(包括位于岳阳县新洲芦苇场新南站沿河、华容县湖洲管理局团洲芦苇场团北站的收割后等水待运的成垛芦苇及承包经营的华容的林场等)采取了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并将集中处理后分配兑现。凡与此事有关的债权人可与本院东洞庭湖法庭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30-8317992 联系人:许海罗、杨建兵
联系地址:岳阳市洞庭北路98号
岳阳县人民法院
2010年7月14日

